天津北方网讯:按照市公安交管局统一部署,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在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完成了在市内六区280个有停车需求且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小学、中学门前路段设置限时停车路段的既定任务,接送学生车辆可在规定时间、规定路段内单排顺行停放,在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行车影响的前提下,为家长解除送学时段的停车之忧。 送学车辆可限时单排停放 昨天上午,在位于河西区隆昌路的第八幼儿园和闽侯路小学门前可以看到,临近的便道上设置有两组交通标志,位于最上方的是一面圆形蓝底红圈红斜杠的“禁止临时或长时停车”禁令标志,下方则分别有两面写有“除7:00-8:00 16:30-17:30时间段外禁止停车”以及“单排顺行停放”字样的辅助标志。 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禁止停车标志下方注明限时停车时间,其含义是允许接送学生车辆在规定时间规定路段临时停车。位于不同地点的标志上限停时间段不同,是公安交管部门在对各学校上学、放学时间及各条道路通行条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一校一策”原则制定的。禁止停车标志中的白色箭头,表示以该标志为起点,接送学生车辆可向箭头所指方向单排顺行临时停放,允许限时停车的路段范围以两面标志所在位置为准。 市内六区280个校门前已设置 2018年以来,为规范学校门前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通畅,同时最大限度满足家长接送孩子临时停车需求,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坚持疏堵结合,在加强管理治理的同时,陆续在上海道小学、第四中学、河东区实验小学卫国道校区门前道路试行了“时间性允许停车”措施。从实施情况看,这一举措既满足了家长接送学生临时停车的刚性需求,也有效规范了学校门前停车秩序,避免了因乱停车对过往车辆产生的影响,赢得家长和市民的普遍赞誉。今年7月底,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在位于河东区六纬路的第54中学、洪博幼儿园门前,也试行了接送学生车辆限时允许停车措施。 暑假期间,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对全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门前道路停车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调研规划,目前,已在市内六区280个在接送学生时段内有临时停车需求,且具备临时停车条件的学校和幼儿园门前路段,设置了限时停车区域。8月26日开学后,家长即可在设置有此种限时停车区域的幼儿园或学校门前按规定时间、规定路段限时停车。今后,天津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在全市有需求且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陆续推广这种人性化、精细化、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措施。 超时段停放罚100元记3分 校门前设置限时停车位,初衷是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既保证过往车辆正常通行,又满足家长接送学生期间停车需求,但车辆须在规定时间、规定路段内单排顺行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秩序。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正如交通标志所示,设置限时停车位的路段实际为禁停路段,在超过允许停放的时间段停放,将面临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法律后果。(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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