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0月4日,一女子驾驶号牌为津E05XXX号花冠牌出租车停在津塘公路洋货轻轨站B口附近违规停车,当在执交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纠正过程中,拒不配合,妨碍交警执法。
4日15时20分许,滨海交管分局塘沽支队杭州道大队现勤民警李仕伟在津塘公路货轻轨站前执勤。一女子驾驶号牌为E05XXX号花冠牌出租车停在津塘公路洋货轻轨站B口附近停车等客,民警李仕伟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但该女子不听劝阻,民警李仕伟走到车辆驾驶员位置,告知该女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该女子在车内情绪激动,李仕伟责令该女子熄火并下车。该女子下车后拒不提供其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在民警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过程中,该女子情绪十分激动,以头撞和手推的方式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在此过程中民警李仕伟始终保持冷静、规范执法,及时通知大队带班领导及警长赶赴现场,同时联系属地派出所予以支援。
随后,津E05XXX号花冠牌出租车驾驶人王某被滨海公安塘沽分局新洋治安派出所民警带回所内进行调查。10月4日晚,王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滨海新区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