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部门通知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
记者8月27日从商务部获悉,国家卫计委、商务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
通知表示,从2014年7月25日起,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设立外资独资医院。除香港、澳门和台湾投资者外,其他境外投资者不得在上述省(市)设置中医类医院。
通知要求,拟申请设立的外资独资医院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另外,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立和变更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来源:中国证券网
据国际在线:
随着中国境内首家外资全资(除港澳台)医院德国阿特蒙将落户上海自贸试验区,外资独资医院的发展之路也进一步受到市场关注。
2010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中提出,对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在我国境内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进行试点,逐步放开。
今年7月1日,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新31条”措施中,取消了外商投资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的最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