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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baoyezhuweiqu 于 2015-5-2 23:07 编辑
作为生态城吉宝澜岸銘郡项目的内部预定房业主,我们是从去年九月份开始重点关注,于2014年12月份签定的内部预购房协议,并缴纳了8万元的定金。协议明确规定了房屋位置,房号,面积,单价,以及开盘时正式签约的上限最高价,即协议条款中特别标明了最终购房总房价不超过***元。虽然开发商在这将近半年的时间里屡屡以各种理由推迟开盘,但大家鉴于对吉宝大品牌开发商的信任,也依然一直积极配合,并提前准备好首付款项,有的业主甚至不惜在房市最低迷时变卖其它房产。可就在销售最近陆续通知签约时,却出现开发商无视预购协议,单方毁约涨价的行为。我想说的是作为预购房业主,一问开发商:你们的预购房协议到底算不算数?有没有法律效率?二问开发商:无端上调原定的协议价格,无视双方签署得协议原因何在?三问开发商:现在违约的到底是你们开发商还是我们预购房业主?我们强烈要求坚决执行原定协议价格,哪怕上限,所以请开发商尽快安排签约。四问开发商:为何同样的业主区别对待?分批通知业主最终价格,甚至对于一些不明真相的业主闻风追问最终价格时却屡次搪塞的目的何在?其实我想大家并不想激化矛盾。定房业主只是想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问题既然确实存在,开发商就应该积极有效解决问题。不然企业的信誉就真的毁于一旦了,也辜负大家对开发商一直以来的信赖。试问开发商:企业的诚信和名誉应该不会这么廉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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