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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意调查:生态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您支持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梦网观察员 时间: 2016-12-1 21:12
标题: 民意调查:生态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您支持吗?
关于生态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问卷调查活动通知
亲爱的生态城居民:
您好!为实现生态城生活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态城生活垃圾处理整体服务水平,深入了解您对即将启动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事项的看法,我们将于12月1日起开展相关问卷调查活动。本次调查活动采用网上和现场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活动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0日
活动方式:
2、现场问卷调查:
活动地点:生态城第三社区分类垃圾袋发放处。
您的每一个意见对我们都将非常宝贵,期待您的参与!
天津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
来源:生态城公用事业客户服务平台
作者: FLG 时间: 2016-12-1 21:28
我都缴过费了啊!!!!!!!
作者: suppose 时间: 2016-12-1 21:55
请积极参加问卷的填写,把意见直接反馈给相关部门,而不只是在这里发发牢骚。
作者: bird 时间: 2016-12-1 22:38
此次调查是否只是走个形式?调查后是否能如实公布调查结果?最后的调查结果是否作为项目实施与否的依据?
作者: 007 时间: 2016-12-1 22:40
我们交的物业费里已经包括垃圾清运费了怎么还要收费呢?
作者: 英铭稻草人 时间: 2016-12-2 05:41
从趋势上支持,从步骤与措施上希望能更妥当些
节能环保首先需要让广大居民明白这样做对大家是有好处的,而不是增加生活成本。
创新示范鸭梨大啊
作者: lichenggbs 时间: 2016-12-2 06:49
气力输送投资和运维成本巨大 目前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成功运行 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应由物业和政府共同维持运行成本 不能指望赢利 另外很多细节问题有待完善 比如垃圾投放口太少需要走很远投放使用习惯很难养成 这项想法很好的工程任重道远
作者: onlylovelibra 时间: 2016-12-2 06:55
交房时候就强制缴费了,过了一年了现在才来民意调查,不就是你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么!明明是公共事业提升,却要老百姓买单,成效没看到,就要付款,强买强卖行为!
作者: 魅力生态城居民 时间: 2016-12-2 07:43
生态城的物业费这么贵,居然不含垃圾清运费,这有点太滑稽了。3元的物业费,应该是什么样的服务水平,居然连垃圾清运费都不包含。羊毛身上的毛已经不多了,冬天越来越冷会把羊冻死的。
作者: haojp8 时间: 2016-12-2 08:07
对环境有益的话,同意交费。
作者: cwangduo 时间: 2016-12-2 08:29
急切盼望以后生态城的道路开始征收通行费,建议1米以下的免费,1米以上的,每走一步收一元。
作者: 相信未来 时间: 2016-12-2 08:58
物业费普遍偏贵,再增加垃圾清运费 多数居民肯定无法接受!
作者: 66289464 时间: 2016-12-2 09:09
入不敷出找国家,找政府,别找我们伸手
作者: 老树 时间: 2016-12-2 10:45
生态城各小区的物业费可是不低了,物业费已包括清洁费用,如果再收取垃圾处理费用是不是重复收费了?
作者: 江南以南 时间: 2016-12-2 10:50
这个成本也要老百姓出啊?!那物业费里面都包含啥?一条条摆出来算钱!算清楚再说
作者: 荷塘夜色 时间: 2016-12-2 12:45
坚决反对!生态城越来越差劲了,高额的物业费里早已包括了垃圾处理等费用,政府要收费也应向物业收取,现在又要向业主另行收费,把本该由政府、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全体业主,太恶心了。希望生态城全体业主团结起来共同抵制!
作者: 荷塘夜色 时间: 2016-12-2 12:52
支持!
作者: pbc_wyd 时间: 2016-12-4 15:14
建议大家都参与调查
作者: liping 时间: 2016-12-4 15:43
说的对,用什么方法运输垃圾是政府的事,怎么要老百姓掏钱,
作者: wanglishan929 时间: 2016-12-4 18:55
并不是说因为收费大家就会反对一些事情,而是这个事情是公共事业,属于政府职能内,公民交了那么多税都去做什么了吗?
再说下垃圾清运处理费,生态城的物业费算是滨海新区最高的了,我们在享受着优美的环境、优势的教育时没有问题,可是物业费是做什么的呢?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清洁费用,这里面已经包含小区内垃圾清运处理费了。
如果说政府将这部分钱已经为业主减掉,那业主不会不为我们的环境买单的
作者: achilles507 时间: 2016-12-5 00:09
大家去投票去吧,可惜投完了看不到时时结果,后台可以改吗
作者: gongmianjie 时间: 2016-12-5 09:29
所谓的调查问卷不过是走走形式,愚弄百姓
作者: hapengu 时间: 2016-12-5 10:55
反对!!!
不能把高成本转给居民
住了快4年了,城里人多了,我看环境状态是往下走的,
垃圾分类是关键
分好了类就能变废为宝,垃圾再生利用了,环保公司就会提高效益
作者: 名字实在太长 时间: 2016-12-5 11:06
这种贴哪来的脸往外发,删了吧!
作者: ltm2189 时间: 2016-12-5 13:43
即使收费也应该计量收费,不应该按住房面积收,难道居住面积大产生的垃圾就多吗?
作者: qiaqiao7997 时间: 2016-12-5 14:35
此类设备如果不能保证达到真正的让老百姓受益,如果政府补贴不起我看还是停了吧,我不使用,你也别占用我们可怜的公摊面积建设,拆除了还大家面积,如果所有的高大上的设备设施最后都是摆设,还需要百姓支付高额的使用费,运营费及维修费的话,试问当年建设的时候弄这么多面子工程干什么!!!还有如果以后设备坏了你们维修花费大,可能就直接弃用了,要不又要说没有经费维修,还会让居民买单的,想想这么多的坑就难过
作者: qiaqiao7997 时间: 2016-12-5 14:36
此类设备如果不能保证达到真正的让老百姓受益,如果政府补贴不起我看还是停了吧,我不使用,你也别占用我们可怜的公摊面积建设,拆除了还大家面积,如果所有的高大上的设备设施最后都是摆设,还需要百姓支付高额的使用费,运营费及维修费的话,试问当年建设的时候弄这么多面子工程干什么!!!还有如果以后设备坏了你们维修花费大,可能就直接弃用了,要不又要说没有经费维修,还会让居民买单的,想想这么多的坑就难过
作者: 香巴拉 时间: 2016-12-5 14:40
反对,让楼盖起来
作者: 细雨 时间: 2016-12-5 17:45
反对,反对,市里的物业费也就一块多钱,生态城物业费这么贵,难道里面连垃圾清运都不包括吗,生态城什么东西都比别地地方贵,这样下去生活成本太高,谁还会来着买房。
作者: 澜岸天使 时间: 2016-12-5 20:04
我们帮你们分类,费功夫费力气,能卖钱的你们收走卖钱去了,你们应该给我们钱,还找我们收钱
你说成本高不是我们让你们建的,成本高还建,建的时候咋不问卷呢,谁让你建的找谁要钱去
作者: 澜岸天使 时间: 2016-12-5 20:10
(津政发[2001]36号文件2001年5月24日发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城镇居民和按规定应当办理暂住证的外埠来津人员,均应交纳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三条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征收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收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可以由街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代收。区、县暂住人口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第四条收费标准:
(一)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每户每月征收5元,不再另外征收每户每月2元的居民保洁费;
(二)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居民每月每户征收3元;
(三)暂住人口每人每月征收2元。
第五条享受国家定期优恤的优抚户和生活特困户,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核准后可免交。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暂住人口办公室应当向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物价管理部门申办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
收费人员收费时,须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员证》。
第七条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上缴区、县财政专户。收费必须使用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第八条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凡按每户每月征收5元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区、县财政应当将其中2元返还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专项用于居民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费用的支出。
市内六区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根据《天津统计年鉴》公布的城镇居民户数及主管部门提供的暂住人口人数计算应征收的金额,由市内六区征收,并按一定比例上缴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2001年按应征收金额的60%,2002年起按应征收金额的70%,以此确定上交额度。由市财政部门与区财政部门通过年终结算办理定额上缴金额事项,各区上交的经费专款用于垃圾处理费用开支。各区征收的垃圾处理费的余额由区财政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环城四区、滨海三区、武清区及各县征收的垃圾处理费统一纳入区、县财政专户管理,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任何单位不得挪用、占用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支的执行情况必须接受物价、财政、审计和市市容环境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作者: 澜岸天使 时间: 2016-12-5 20:52
依据(津政发[2001]36号文件2001年5月24日发布)
一、收费主体是街道办或者委托物业,而不是xx公司;
二、收费标准有物业的小区每户5元每月,按建筑面积收费违法本规定,物业费中如含此费用不应该重复收费。
三、未查到(津政发[2001]36号文件2001年5月24日发布) 是否废止或者更新。
作者: myl3017 时间: 2016-12-6 08:29
支持启用,但是不支持额外另收费。费用应该由物业费中拿。
作者: binbin8501 时间: 2016-12-6 10:54
生态城的物业费这么贵,居然不含垃圾清运费,3元多的物业费,,居然连垃圾清运费都不包含,让人心寒
作者: chen0834 时间: 2016-12-6 10:55
参加了调研有一项目的选项,怎么没有处理不及时的选项
您认为生态城内的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如何? (单选)
1,非常专业及时
2,基本符合要求
3,不清楚
作者: qingniu 时间: 2016-12-6 12:12
我们纳,税,人养的政,府,有义务做好这些基本的事情. 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都是无耻.
作者: 彼岸般若 时间: 2016-12-6 12:20
1、居民生活产生生活垃圾,为了环境保持良好和卫生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置,产生的费用由居民负责,这无可厚非。可是用什么交通方式运输、用什么设备设施处理、用多少人员处理,这是被委托部门自己决定的事,只要处理方式满足洁净生活的标准,居民都支持,毕竟环境是大家的。
2、委托部门为了提升生态城生活垃圾处理整体服务水平,采用新的、先进的设备设施,这个国家应该是支持的,而且应该有节能降耗补助金。服务水平提高你们的口碑好,补助金你们领,处理费用却由居民买单,我认为不合理。
3、你们宣传的是为了为实现生态城生活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良性循环?对居民有什么改善?可持续发展的效果是什么?如果产生可循环再利用的副产品又是怎么处理的?有没有经济利益产生?居民全部不清楚。
作者: zthaog 时间: 2016-12-6 15:06
很好 很强大的建议
作者: 冬天 时间: 2016-12-7 08:28
以后有人问起哥们住哪啊?答:生态城,不认识啊?就是那个除了各项收费都高其它没有任何优势的新城,哦 知道了.
作者: 雨桐 时间: 2016-12-7 13:45
调查问卷已填好,请收悉!
作者: 寻梦 时间: 2016-12-7 20:50
本帖最后由 寻梦 于 2016-12-9 18:37 编辑
1,生活垃圾与每户的建筑面积是不成正比的,因此这种收费方式不合理。
2,为很么要收这么多的费用?依据是什么?如果你们连这个还没搞明白,就拿出来讨论,是不是太草率了?
3,据相关资料,“气力输送垃圾”系统虽然初装成本较高,但在运行中却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因此,运行成本较低;而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还可以产生一些效益(如发电,废物再利用.....),还有政府对该项目的补贴等等,实际效益如何?应该有个交代才是。
4,物业费中已包括垃圾清理费,因此,再让业主重复缴费就不合理了。
作者: 小乔 时间: 2016-12-7 22:38
生态城的生活成本已经够高了,再征收垃圾处理费,这是往外赶人呢,得不偿失
作者: 蓝色小葵 时间: 2016-12-8 10:49
有理有据,支持。
(二)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居民每月每户征收3元
作者: Azure7269 时间: 2016-12-9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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