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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社区收费的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9-28 21:11
标题: 对社区收费的看法
       社区活动中心是社区居民活动的场所,活动经费政府负责,居民已经缴纳了一定的费用;为了社区活动中心能正常运转,在社区活动中心的辖区里设置了商业中心。如商场、市场、饭店、理发店等经营场所用以保障居民社区活动费用的缺口。以商养活动中心。我们运行这几年来受到了全国人民的瞩目,前来取经的中外人士络绎不绝,真正实现了习主席希望的现代社区运行模式,给全国甚至全世界树立了现代社区运行模式的榜样。我们为选择到生态城落户而自豪,感慨生态城的领导治理有方,为大众着想,让全民健身。我们感慨在当今社会只有生态城的领导能高瞻远瞩,通过全心全意为人民着想,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出发,免费公交、免费为学生午餐、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活动健身的场所。我们亲眼看到一队队的老外参观后非常羡慕,有的还加入到我们的活动中。我们的声誉已经传遍大江南北,传遍全世界!这就是我们生态城运行几年来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就是让所有的居民都能在社区享受免费的活动,让老百姓为政府做宣传。
       近些天来,一则收费通知着实扫了大家的兴。政府不能为了几个小钱去伤了老百姓的心吧,“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政府不会也不可能不顾老百姓的口碑吧!大家一直在想,是不
是生态城的好领导走了,又换了个不了解情况的领导制定了伤害老百姓的政策。
       希望领导对社区部分项目收费政策收回。让所有社区居民都得到健身的机会,用钱来约束将失去民心,最终将被老百姓的口碑而淘汰!

作者: 移动信号真差    时间: 2016-9-28 21:43
社区活动室收费,基本上就是要把居民驱逐出社区,社区仅供外界人士参观使用

作者: 生态城丁    时间: 2016-9-28 22:59
适当收费,合情合理。

作者: 一觉天黑    时间: 2016-9-28 23:37
要是灯光、空调、卫生、设施维护什么的费用也正常

作者: 88550033    时间: 2016-9-29 08:22
一觉天黑 发表于 2016-9-28 23:37
要是灯光、空调、卫生、设施维护什么的费用也正常

核算固定成本,进行公示!像这种地方,必须是非营利组织!

作者: 88550033    时间: 2016-9-29 08:24
估计成为某些特权人员的私家运动场馆了

作者: cwangduo    时间: 2016-9-29 09:01
赞成收费,某些人因为免费,长时间霸占着免费的资源,而且相互认识的之间,轮换着玩,比自己家的玩的还舒心,有人收拾,有人打扫,多好,而其他人来晚了,只能看着,那些长时间霸占公共资源玩耍的人,有没有想过,别人也想玩耍呢。可能有人说,你想玩,来早点不得了,我也想说,你想玩,交钱不得了。
作者: liangyaxin    时间: 2016-9-29 09:06
cwangduo 发表于 2016-9-29 09:01
赞成收费,某些人因为免费,长时间霸占着免费的资源,而且相互认识的之间,轮换着玩,比自己家的玩的还舒心 ...

赞成你说的,其次,因为免费大家都不珍惜,看看三社区的活动室区区两年多,还有几件设施是能用的?
作者: 移动信号真差    时间: 2016-9-29 09:16
问题是收了费以后,能有多少人愿意花钱使用。现在一社区收费了,这些资源没有人占着了,想玩,交钱立马能玩,但没有人玩

作者: 移动信号真差    时间: 2016-9-29 09:23
个人觉得,收费也是可以的,但是不应该造成社区资源闲置,走向另一个极端。建议每个月给生态城每户居民用户卡里充入一定(比方说15小时)的免费使用时间,你可以免费使用收费的资源,超出后那就只能交费使用了

作者: 天津镇    时间: 2016-9-29 09:27
公共资源只要免费,就会有占便宜没够的人长时间占据,其他人还是没有机会使用。所以说,必需要收费。

作者: gggggg    时间: 2016-9-29 09:28
赞成收费!!!!!

作者: 吗啡    时间: 2016-9-29 11:59
我同意楼上的说法,一旦免费就有人一直占便宜没够,现在收费也不是很高,心疼钱的玩一个小时就可以了,还能劳逸结合。。。所收费用用于器械维护也很正常。。。
作者: 一叶障目只为你    时间: 2016-9-29 14:58
移动信号真差 发表于 2016-9-29 09:23
个人觉得,收费也是可以的,但是不应该造成社区资源闲置,走向另一个极端。建议每个月给生态城每户居民用户 ...

我觉得你的这个建议很好,看看三社区就知道了,桌球和乒乓球一个人排上了恨不能一下午一晚上都是那一伙人,其他人就排着吧…人们也不爱惜公共资源,看着挺让人心痛的,但是如果真的闲置了又可惜了,还是应该有个免费时长之类的居民专属优惠措施,要不生态城的社区不为生态城的群众,只对有钱人开放也是背离了初衷的
作者: 枫林15318    时间: 2016-9-30 14:58
像那种市政推的自行车一样,前一个小时内免费,超过一个小时,按小时计费。不过规则麻烦了管理上也有难度。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 11:02
天津镇 发表于 2016-9-29 09:27
公共资源只要免费,就会有占便宜没够的人长时间占据,其他人还是没有机会使用。所以说,必需要收费。

对于长期站台子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制度解决。比如说上去打球最多一次半个小时,大家轮着打。长期观察这样的人是极少的,大多是一看人多了打个十几分钟左右就下来让别人替换;还有生人和熟人打球的问题,谁都有这个经历,一回生两回就熟了。社区活动的居民绝大多数素质还是很高的。我觉得还是要制定规则,在管理上做文章。收钱确实能解决问题,像现在一社区一样,平时周一至周五一个人都没有,周末去的人也聊聊无几,如果这样,政府还要居民社区活动中心干什么啊,只要你有钱你在哪儿活动都行的。仅供参考!
作者: SVIP    时间: 2016-10-1 11:54
cwangduo 发表于 2016-9-29 09:01
赞成收费,某些人因为免费,长时间霸占着免费的资源,而且相互认识的之间,轮换着玩,比自己家的玩的还舒心 ...

支持!赞成收费!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 13:13
本帖最后由 不老松 于 2016-10-1 13:14 编辑
SVIP 发表于 2016-10-1 11:54
支持!赞成收费!

本社区的居民在自己的居民活动中心健身活动您说能收费吗?就像自己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活动一样。因为我们已经交费了,政府也已经划拨经费了。就像学校九年义务教育一样,国家已经拨款了,你再收费就违法了,就犯罪了!关于人多玩不上或站着台子不下来这些问题要靠措施、规定去解决。就像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一样。我们做什么要有国家的红头文件,要按国家的宪法去执行!在居民社区活动中心全民活动场所用金钱去控制就改变了社区活动中心的性质,就跟国家制定的政策背道而驰!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还是习主席任国家副主席时提出这个构想的,建立全民活动场所——社区活动中心。供参考!
作者: sondia    时间: 2016-10-1 16:26
赞成适当收费,又不贵,赞成政府的做法!!三社区以前不收费,有多乱大家都能看的到
作者: jzj55555    时间: 2016-10-1 22:56
赞成适当收费,用于设施维护,限制长期占位的人,但不能把公益设施当成盈利工具,所以前面有个网友建议挺好,给大家一定的免费时间,超出时间就收费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3 11:05
liangyaxin 发表于 2016-9-29 09:06
赞成你说的,其次,因为免费大家都不珍惜,看看三社区的活动室区区两年多,还有几件设施是能用的?

居民活动中心不是收费的场所。居民包括了居住在社区内的所有人。第三社区活动中心是主要针对这个社区的居民活动休闲娱乐的免费场所,不能出现问题就用交费去解决,社区活动中心收费哪怕是收1分钱、1角钱、1元钱都是违法的。比如现在国家已经对重点幼儿园、重点学校进行了改革,通过制定政策和措施去进行调整。活动中心也是一样,要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去管控,具体人员去落实。乒乓球场地运行这几年大家还是十分珍惜的,没有损坏情况。大家也越来越相互谦让、大家基本都能做到轮着打,自觉调整时间,避开高峰时间段,这样就形成了9——10:30时间段;10:30——12:00;12:00___2:00;2:00_4:00;4:00____6:00;6:00____8:00时间段。比较有规律!但是也有及其个别的人占着台子不下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人站出来跟他(她)讲清道理,对方基本还能接受的。供参考!
作者: SVIP    时间: 2016-10-13 12:27
不老松 发表于 2016-10-13 11:05
居民活动中心不是收费的场所。居民包括了居住在社区内的所有人。第三社区活动中心是主要针对这个社区的居 ...

赞成收费!
作者: 伯爵    时间: 2016-10-13 14:01
适当收费合情合理。三社区这些年就没能玩几次。每天不开门就排队。一玩就霸占一天。听说垃圾分类和参与社区活动都可以换取积分玩。不仅仅单独收钱、。难道这点事就伤老百姓的心了???什么都免费就是对的,不免费就不对吗???个人就同意收费。最起码每次想打球我可以打。目前人不多,敢说将来人不多吗???何谈把居民赶出中心之意呢?此评论不针对楼主,只发表个人观点。
作者: 伯爵    时间: 2016-10-13 14:07
你看看大家的意见都是愿意适当收费。这才应该是民心所向吧。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3 19:32
cwangduo 发表于 2016-9-29 09:01
赞成收费,某些人因为免费,长时间霸占着免费的资源,而且相互认识的之间,轮换着玩,比自己家的玩的还舒心 ...

      假如要是收钱人还是爆满,怎么处理?就像收费停车场由于车多场地少交钱也停不进去怎么处理?解决人多的问题不是收费就能解决的了的问题。关键是社区活动中心不允许收费,它不是经营性场所。是国家对城市居民全民健身提供的免费活动的地方,就像大型的露天体育场一样。这只不过是小型的室内活动场所。如果是商业性质的活动中心,那是必须收费的。这是有章可循的,有法律依据的。
      非常感谢大家发表不同的看法,使我们这个话题一直能持续下来。感谢大家的参与!!谢谢大家!!!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3 19:42
伯爵 发表于 2016-10-13 14:01
适当收费合情合理。三社区这些年就没能玩几次。每天不开门就排队。一玩就霸占一天。听说垃圾分类和参与社区 ...

      假如要是收钱人还是爆满,怎么处理?就像收费停车场由于车多场地少交钱也停不进去怎么处理?解决人多的问题不是收费就能解决的了的问题。关键是社区活动中心不允许收费,它不是经营性场所。是国家对城市居民全民健身提供的免费活动的地方,就像大型的露天体育场一样。这只不过是小型的室内活动场所。如果是商业性质的活动中心,那是必须收费的。这是有章可循的,有法律依据的。
      非常感谢大家发表不同的看法,使我们这个话题一直能持续下来。感谢大家的参与!!谢谢大家!!!
作者: 五五开    时间: 2016-10-13 21:42
生态城丁 发表于 2016-9-28 22:59
适当收费,合情合理。

适当两字“点睛”
作者: 伯爵    时间: 2016-10-14 15:22
不老松 发表于 2016-10-13 19:42
假如要是收钱人还是爆满,怎么处理?就像收费停车场由于车多场地少交钱也停不进去怎么处理?解决人 ...

请你拿出社区中心不能收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我的原则就是赞同适当收费。而楼主的原则就是不愿意花钱。嘿嘿
作者: SVIP    时间: 2016-10-14 17:30
不老松 发表于 2016-10-13 11:05
居民活动中心不是收费的场所。居民包括了居住在社区内的所有人。第三社区活动中心是主要针对这个社区的居 ...

支持收费!为什麽收钱就违法呢?我确实不懂收费违反了哪条法律,如果有请提示一下。另外,要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去管控,没错啊,收费就是管控的办法,至于您所说乒乓球台没有损坏情况,那太正常了,大家都知道那是木头做的,岂能轻易就坏,台球案子就不一样了吧?像台面,球杆,球,肯定会损坏啊,这都是消耗品,打台球的都懂。不拿收费去管控,就真成了某些人的专属了。
作者: SVIP    时间: 2016-10-14 17:42
本帖最后由 SVIP 于 2016-10-14 20:18 编辑
不老松 发表于 2016-10-13 19:42
假如要是收钱人还是爆满,怎么处理?就像收费停车场由于车多场地少交钱也停不进去怎么处理?解决人 ...

如果收费人还是爆满,很简单啊,按序排队啊,方特那都排着呢,道理一样啊!收费是调控管理的必要手段,否则怎么管理?服务中心有其它职权吗?没有吧?只能这一个办法,想玩交钱,不交钱别玩,这是大实话!至于触犯什么法律法规,有就拿出来,如果真是违法了,我相信生态城管理部门绝对不会收费!也不敢收费!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4 22:59
伯爵 发表于 2016-10-14 15:22
请你拿出社区中心不能收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我的原则就是赞同适当收费。而楼主的原则就是不愿意花钱。嘿嘿

政策出台前应停止收费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我市几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表示,近年来,政府加大投资,扩大了社区办公面积,增加了居民的活动场所,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理念,受到群众欢迎。但一些社区把政府投资的公益事业当成经营性事业,把一些公益活动变成了收费活动,这也就有悖于政府的初衷。
  而且社区活动室收费,既没有收费许可证,又滥定收费标准。对此,应该停止收费,已收费的,应该退还居民。至于将来,社区活动室所需部分资金如何解决,应在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后,再依照政策来处理。
       以上是我摘录的记者采访,仅供参考!很明确,您的观点是赞成收费,您可以拿出社区收费的法律条文来!我不赞成收费,在我的帖子当中已经说得很明确了,不想再赘述!谢谢你的参与!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4 23:05
SVIP 发表于 2016-10-14 17:42
如果收费人还是爆满,很简单啊,按序排队啊,方特那都排着呢,道理一样啊!收费是调控管理的必要手段,否 ...

社区活动中心是政府投资的公益性事业,而不是经营性事业。只要收费性质就变了!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4 23:10
SVIP 发表于 2016-10-14 17:30
支持收费!为什麽收钱就违法呢?我确实不懂收费违反了哪条法律,如果有请提示一下。另外,要制定具体的规 ...

政策出台前应停止收费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我市几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表示,近年来,政府加大投资,扩大了社区办公面积,增加了居民的活动场所,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理念,受到群众欢迎。但一些社区把政府投资的公益事业当成经营性事业,把一些公益活动变成了收费活动,这也就有悖于政府的初衷。
  而且社区活动室收费,既没有收费许可证,又滥定收费标准。对此,应该停止收费,已收费的,应该退还居民。至于将来,社区活动室所需部分资金如何解决,应在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后,再依照政策来处理。
       以上是我摘录的记者采访,仅供参考!台球乒乓球案子都是木质的,都不会轻易破坏。金钱不是万能的!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4 23:46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以满足社区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它是基层群众文化工作的基础平台,也是社区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使用、运行和管理。
  第四条(运行管理原则)
  社区文化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运行有效、惠及居民。
  第五条(管理部门)
  **社区居委会是本社区文化中心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社区文化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规范。
  第六条(基本任务)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为社区群众提供书报阅读、团队活动、教育培训、娱乐健身、影视放映、展览展示、网络信息等各类健康有益的公益文化服务,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普法、思想道德教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
  第七条(基本功能配置)
  社区文化中心内应当根据其基本功能用途和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设立社区学校、社区宣传栏、社区图书馆、健身活动室、娱乐活动室、团队活动室、展览陈列室,和具备放映数码电影、举办文艺表演、开展联谊活动等条件的多功能厅。
  社区文化中心内的活动场所应当一室多用,根据功能特点可以悬挂多种标牌,发挥资源共建共享的最大效用。
  第八条(设施使用规定)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开展与其功能、特点相适应的公益文化服务,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出租等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用途。
  第九条(财政保障)
  社区文化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应当纳入社区财政预算。
  社区文化中心可以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和资助。
  社区文化中心的运行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采购等专项经费。
  第十条(主办单位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文化中心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社区文化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运行方式)
  社区文化中心的运行应当实行专业化管理。
  第十二条(开放时间)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每天向社区居民开放。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56小时。
  第十三条(收费规定)
  社区文化中心运行单位应当提供免费的公益文化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服务项目公示)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公示其开放时间、服务项目,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法律责任)
  社区文化中心运行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依法查处:
  (一)未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的;
  (二)未公示其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的;
  (三)未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的;
  (四)开展与社区文化中心功能、特点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
  (五)违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出租社区文化中心的。
  第十六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作者: cwangduo    时间: 2016-10-15 17:31
不老松 发表于 2016-10-13 19:42
假如要是收钱人还是爆满,怎么处理?就像收费停车场由于车多场地少交钱也停不进去怎么处理?解决人 ...

第一,现在收费了,是否爆棚?第二,请拿出不许收费的规定文件,第三,此次是否对您是否造成了不便,第四,如果收费了,谁的利益损失最大,是否那些之前占着位置玩的忘乎所以的人
作者: SVIP    时间: 2016-10-15 18:28
不老松 发表于 2016-10-14 22:59
政策出台前应停止收费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我市几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表示,近年来,政府 ...

您的标题“政策出台前应停止收费”,很明显的证明了一点:没有政策或政策没出台,对吧?另外,个别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话并不能成为法律法规,只是记者做的一个采访而已,和采访路人甲或乙没有区别!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5 18:41
本帖最后由 不老松 于 2016-10-15 18:43 编辑

       您提出的四个问题我先回答您第三个问题。第三个问题我觉得您问的不妥,什么叫带来不便?如果按您的推理那是否要是不收费就涉及到您的个人利益了呢?就切断了您的经济来源?收费了就能给你带来颇丰的钱财呢?不要紧,如果您想玩得痛快可以到收费的健身会所去消费,那里不用等,设施都是高级的那里只要有钱就能玩。社区是公益性的活动场所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没钱也能活动健身。
       我们是讨论观点,请不要提出这样类似的问题,如果这样下去就不是讨论了,就变成人身攻击了,您说是吧!其它三个问题在我前面的帖子当中都有回答。谢谢您的参与!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5 18:45
SVIP 发表于 2016-10-15 18:28
您的标题“政策出台前应停止收费”,很明显的证明了一点:没有政策或政策没出台,对吧?另外,个别政协委 ...

      您提出的四个问题我先回答您第三个问题。第三个问题我觉得您问的不妥,什么叫带来不便?如果按您的推理那是否要是不收费就涉及到您的个人利益了呢?就切断了您的经济来源?收费了就能给你带来颇丰的钱财呢?不要紧,如果您想玩得痛快可以到收费的健身会所去消费,那里不用等,设施都是高级的那里只要有钱就能玩。社区是公益性的活动场所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没钱也能活动健身。
       我们是讨论观点,请不要提出这样类似的问题,如果这样下去就不是讨论了,就变成人身攻击了,您说是吧!其它三个问题在我前面的帖子当中都有回答。谢谢您的参与!
作者: SVIP    时间: 2016-10-15 18:48
不老松 发表于 2016-10-14 23:05
社区活动中心是政府投资的公益性事业,而不是经营性事业。只要收费性质就变了!

根据《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鼓励居民通过垃圾智能分类积分、志愿服务积分等其他积分方式抵扣收费。  可以证明,没有违背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初衷,只是对某些长期占着位置,影响其他居民正常休闲娱乐的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而已,不愿意交钱可以啊,积分兑换就可以,规定并没有强制交费啊!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5 18:49
cwangduo 发表于 2016-10-15 17:31
第一,现在收费了,是否爆棚?第二,请拿出不许收费的规定文件,第三,此次是否对您是否造成了不便,第四 ...

      您提出的四个问题我先回答您第三个问题。第三个问题我觉得您问的不妥,什么叫带来不便?如果按您的推理那是否要是不收费就涉及到您的个人利益了呢?就切断了您的经济来源?收费了就能给你带来颇丰的钱财呢?不要紧,如果您想玩得痛快可以到收费的健身会所去消费,那里不用等,设施都是高级的那里只要有钱就能玩。社区是公益性的活动场所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没钱也能活动健身。
       我们是讨论观点,请不要提出这样类似的问题,如果这样下去就不是讨论了,就变成人身攻击了,您说是吧!其它三个问题在我前面的帖子当中都有回答。谢谢您的参与!
作者: SVIP    时间: 2016-10-15 18:55
不老松 发表于 2016-10-14 23:46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第一条第一句话:(为了加强对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这句话表示这个规定来自某一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后面的我就不看了,一点用没有,什么都算不上,只能证明这是那个社区墙上贴的一张纸,也仅适用于那个社区而已!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5 19:00
SVIP 发表于 2016-10-15 18:48
根据《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鼓励居民通过垃圾智能分类积分、志愿服务积分 ...

这一条我个人理解还是把公益性变相为经营性质了。用积分兑换是否也得把积分兑换成现金啊,这不又变成经营性质了吗?不能因为个别人个别不守规矩的人毁了绝大数人的享有公益性的活动。供参考!
作者: 不老松    时间: 2016-10-15 19:10
      尊敬的各位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者们:谢谢大家参与了这个话题的讨论,大家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想法,积极查找材料!有些帖子很有水平,有理有据,文明评论。我非常感谢大家,由于本人工作的关系,要离开一段时间,我们的讨论先告一段落!再次谢谢大家的捧场!谢谢你们了!!!
作者: SVIP    时间: 2016-10-15 19:25
不老松 发表于 2016-10-15 19:00
这一条我个人理解还是把公益性变相为经营性质了。用积分兑换是否也得把积分兑换成现金啊,这不又变成经营 ...

您所说最后一句我同意,个别不守规矩的人毁了绝大数人的享有公益性的活动的权利,对于这些长期的“霸主”,我不认为除了交费还有其他办法,因为社区中心不具备其他职权。至于您所说用积分兑换是否也得把积分兑换成现金啊,我反对这句话,因为大家都知道积分可以兑换简单的生活用品,而不能兑换现金,这才是积分制度的根本所在。积分永远是积分,而不能成为现金,而积分可以兑换娱乐活动,这就很确切的说明了公益性质没有改变,收费只是针对某些霸主的管控措施而已!仅此而已!
作者: 伯爵    时间: 2016-10-18 13:40
不老松 发表于 2016-10-14 22:59
政策出台前应停止收费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我市几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表示,近年来,政府 ...

第十三条(收费规定)
  社区文化中心运行单位应当提供免费的公益文化服务项目。
很明确十三条说的,既然是收费规定。就说明能收费。应当提供免费公益文化服务,图书馆、书画室、舞蹈室,日间照料等一些服务都是免费。。。。没有规定必须全部免费。不愿意花钱就说。多说无益。
作者: 伯爵    时间: 2016-10-18 13:41
不老松 发表于 2016-10-14 23:46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第十三条(收费规定)
  社区文化中心运行单位应当提供免费的公益文化服务项目。
很明确十三条说的,既然是收费规定。就说明能收费。应当提供免费公益文化服务,图书馆、书画室、舞蹈室,日间照料等一些服务都是免费。。。。没有规定必须全部免费。不愿意花钱就说。多说无益。
作者: 随风飘    时间: 2016-10-18 15:23
同意收费,要适当收费,另外强烈反对那些占公为私的个别人!!!
作者: 寻梦    时间: 2016-11-3 11:30
赞成合理收费,何谓“合理”?本人认为,启用这些公共设施不应以营利为目的,使这些设施既能满足社区居民的文体需求,又不应因收费过高致使设备闲置,这也是一种资源浪费。所谓合理收费,能满足成本需要(包括管理成本和设备维修、置换成本)即可,保证这些设施健康的长期运转。其二,合理收费还可以避免长时间霸占的现象,按时收费,合情合理。
作者: 生态静观    时间: 2016-11-3 16:14
本帖最后由 生态静观 于 2016-11-3 18:14 编辑

楼主一直在强调公益性和营利性,

首先要告诉楼主,公益性并不代表就是免费的,
二、以目前活动室收费的标准来看,根本没有盈利的可能,

基于以上两点,我觉得这次活动室收费应该在“适当”的范围内,
每个活动室每天能收入多少(除去积分兑换),以乒乓球室为例,有多少台子,每天能有多少小时在用,
大概的收入应该可以算出来,正如楼主所说,社区活动区域是政府为百姓提供的福利,您觉得这点收入,
对于这么大个服务中心会有多少帮助呢,如果真是仅仅从经济角度考虑,政府真没必要收点钱,省不了多少的。对活动室的有序调控,和鼓励积分应该是主要目的。
我的观点,支持适当收费,同时拓展其它公益服务积分兑换方式,比如维护、修理、保养活动室设备等。


作者: wjq123456    时间: 2016-11-29 09:13
那些占不到台子打球的,可以去一社区,或者二社区打啊,那边是你们支持收费的,非要去三社区干吗?还不是因为不收费,打球可以排队啊,如果你看哪个台子打时间长了,可以和人家说啊,基本上会让你打的,按乒乓球一小时六元收费,一年下来也2000了,你们让一个退休的老人一年花费几千元打球是吗?

作者: 请叫我贰哥    时间: 2016-11-29 09:35
部分同意吧,公交车免费对于这个交通不太发达的生态城来说的确是很需要,但是社区活动中心绝对不能免费,我每次周末去想打打乒乓球,全被一群花头老人占领,那些人都很熟了,自己打累了,感觉叫认识的人过来玩,我想插进去打一会,都没机会,感觉很尴尬~~~强烈建议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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