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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二手房营改增新闻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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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不点儿
时间:
2016-3-21 11:12
标题:
关于二手房营改增新闻的解读
五月起,二手房交易将有望实行“营改增”。很多买卖双方不是很了解,纷纷咨询,现在给大家说几个要点。
第一,2016年,政府是为房地产保驾护航的,所以整体看,方案都是有利于房地产成交的。
第二,政府单独提出二手房的营改增,目的是希望加速流通,还是去库存。二手房流通快了,比如,小换大,旧换新,远换近等需求释放,新房的库存也会得到释放。
第三,针对当下的买卖双方,应该怎么做呢?
1、对于产证未满2年的房子,应该是个利好消息。因为不满2年要交5.5%的营业税,可是改成增值税以后,增值的部分如果是0,那么这个增值税就是0 了。
2、对于买房子比较早的房东,比如产证5年以上的,这应该不是个好消息,建议在五一之前赶紧成交。因为,如果当初买房子比较早,单价比较低,现在最低过户价提高了,增值是一定有的;营业税不收了,但是,增值税要收。举个例子,有的小区,以前买的2000元/平,现在5000元/平,如果100平的房子,增值30万(可以去掉一些成本,需要提供有效票据才能抵扣,去不了多少的),如果按照11%的税率,这可是3万多的税。
3、以后二手房买卖流通环节的税从此降低,因为没有营业税了,不需要再考虑是否满2年了。国家鼓励二手房交易,所以别想太多了。
第四,结论:
原来购买值低的业主最近想卖掉或者换房的,4月初之前可以卖了!
作者:
梦里飞花
时间:
2016-3-21 11:50
买卖双方约定按购买价出售,没有增值,实际差价合同外支付,不就避税了吗
作者:
梦网网友
时间:
2016-3-21 11:53
一句话,出售二手房的,比原价高的多的,抓紧出手!
作者:
小不点儿
时间:
2016-3-21 12:02
梦里飞花 发表于 2016-3-21 11:50
买卖双方约定按购买价出售,没有增值,实际差价合同外支付,不就避税了吗
估计到时候房管局不会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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