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支持天津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高新区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天津创新资源集聚和开发开放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努力把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主体集聚区、产业发展先导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开放创新示范区。
天津高新区根据建设发展的需要,现委托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委、管委会相关部门政府雇员(劳务派遣制员工):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要求“211”、“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
4. 具备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二)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
天津高新区官网(www.tht.gov.cn)或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9:00至3月17日17:00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笔试缴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若开考比例不足,则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缴费的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下载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4月6日9:00至4月8日17:00。
(四)笔试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及心理健康测评。
笔试时间:2016年4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016年4月17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通知。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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