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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雅境,房产本还离我们有多远? [打印本页]

作者: ymdlovehh2013    时间: 2015-2-7 22:00
标题: 雅境,房产本还离我们有多远?
近期,咨询开发商售楼处,得一消息:由于开发商销售房的面积与房管局测量队所测得的面积不一致,暂时办不了房产证。开发商还说,之前开给业主的购房款发票,由于面积不一致问题,需要更换购房款发票,并且还要业主多退少补,更换发票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再进一步询问何时才能更换发票,开发商销售答复:由于他们财务办公暂时无网络且没有可以打印的发票,让业主等消息。郁闷中、、且有疑惑,房子面积不一致问题,还得我们这些业主承担责任吗?如果,房子面积少于房管局测量面积,还得自己掏钱补上?感觉太不合情理了吧。。。无网络无可打印的发票单,更让人无语,这些都是能拖延办房产本的理由吗?希望,雅境各位业主朋友们,也关注下吧。房子是住上了,没有房本,感觉房子还不像是自己的,以后孩子上学也是个问题。。。。。。
作者: 007    时间: 2015-2-8 02:35
不知道又玩什么猫腻了,
作者: lili_z05    时间: 2015-2-8 20:02
我们也刚搬来1个月,不光是这个事要关注,地下室的事也要关注啊!什么时候分呢?
作者: 小青年    时间: 2015-2-8 22:03
只要有购房合同,孩子上学就不是问题,祝雅静邻居们好运!
作者: 禹谦妈妈    时间: 2015-2-26 23:25
没房本也敢买吗?
作者: 简约陈舍    时间: 2015-2-27 05:41
别急了,等直接拿不动产证就好
作者: edwardbaoda    时间: 2015-3-3 13:43
关于买房中面积误差问题,除买卖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对此无任何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来处理。
第十四条即: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     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作者: zz0216    时间: 2015-3-3 21:26
现在没有二期了,那个公摊应该更小(因为原计划二期的楼层比现在少)
作者: ymdlovehh2014    时间: 2015-3-12 17:59
刚去售楼那,交了原购房款发票,补交了800元面积差价,最后得到答复,一、两个月才能拿房产本,为嘛这么久啊。。。
作者: ymdlovehh2014    时间: 2015-3-12 18:00
新的购房款发票也没说,啥时候给。。。
作者: ymdlovehh2014    时间: 2015-3-29 09:08
昨天又去问过售楼处,答复新购房款发票还未下来,如果下来,也得2个月才能拿到房产证。听他们说,由于办房产本的住宅区较多,房管局每天每个住宅区只办理四五个,有这么慢吗????怀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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