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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生态城建设高速公路的相关思考 [打印本页]

作者: 思路很重要    时间: 2014-8-30 11:50
标题: 从生态城建设高速公路的相关思考
今天随便查了一下资料,有关国内因为高速噪声产生的纠纷,一篇高速公路噪声纠纷的法律论文,基本有如下认识:
1、在生态城建设京港高速不能说是错误。
2、在高速公路两边的用地规划是整个问题的核心,包括在高速公路两边适合什么类型用地的规划,国家有0、1、2、3、4五种类型声环境建筑,0代表疗养区,4类代表适合噪声很大的建筑,实际上在高速公路两边规划仓库或者绿地是最合适的,而住宅是1类声环境建筑,而且京港高速在生态城的路线早于生态城本身规划,那么从生态城在规划的高速公路两边推出住宅用地,显然是不适当的,基本可以认定为无廉耻的卖地行为,而在开发商开发后,也没有公示,这样形成的结局就是开发商和规划部门联手欺骗在规划公路两边购房的消费者,假如有公示,估计这些开发商也不会卖出高价,政府卖地收入也不高,而如果老百姓知道要建设高速公路,买了房子肯定也就认了,因为肯定价格低才买的。
3、生态城管委会领导、规划局领导、具体规划人员、开发商,最形成这个既定骗局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国内很多法规的不完善,包括法院对法规的理解都不到位。
5、声环境不是开发商住房竣工验收的强制性标准,所以客观讲开发商如果把高速公路的规划明确公示了,开发商也没有什么错误。
   问题很多,写到这里,深感维权环境的复杂。

作者: 思路很重要    时间: 2014-8-30 11:55
某种讲理想法在斗争中是幼稚的,权力和群众运动在国内斗争中一直是最有效的。
作者: 小青年    时间: 2014-8-30 13:32
我们能看到的生态城规划图都没有京港高速,而这条高速实际上是在生态城之前规划的。

开发商卖房时没有任何关于京港高速的公示信息。

有关部门对于居民对高速规划的质疑给予了敷衍的答复。
作者: erbohao    时间: 2014-8-30 20:59
今天随便查了一下资料,有关国内因为高速噪声产生的纠纷,一篇高速公路噪声纠纷的法律论文,基本有如下认识:
作者: zz0216    时间: 2014-8-31 00:38
反对京港高速通过生态城。
生态城建设的定位目标:示范性意义主要强调国际生态环境发展的合作基地和窗口,是人和环境的和谐,人和经济的和谐,人和人的和谐,人人生态宜居。根本没有提到为了天津港的目的。但现在仅仅为了给天津港已有那么多的外接口,再多增加一个外接口,就横穿生态城,等于给生态城的心脏给了一刀,几乎可以说为了天津港的一点点的便利,就牺牲了生态城,这和国内的横穿马路、花园、绿地的行为一样。天津港何等的重要、崇高,生态城何等虚无、低贱。难道最后生态城是一个经济利益高于一切的窗口。这样的窗口中国已经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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