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63847778 发表于 2017-5-11 15:26:04

2017年培育社区服务品牌项目活动公告

根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津民发〔2013〕3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生态城《社区总蓝图》三年规划,为进一步深化社区服务,提升社区活力,繁荣社区文化,丰富社区生活,鼓励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依托社区中心和邻里之家各类服务设施参与社区服务,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供给模式,2017年生态城社会局将以“责任 共建”为主题开展第二届培育社区服务品牌项目活动。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局承办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服务中心二、活动要求1、活动形式本年度社区服务品牌项目采取特定申报项目和自主申报项目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特定申报项目共7项,包括新推出项目和2016年提升项目,分别是父母学堂、文明养犬、生态城建设者关爱计划、轮滑俱乐部、健康加油站、生态手工坊、社区壁画,申报主体对照(附件1)中的项目说明进行设计并申报。自主申报项目共3项,分为助老、环保、文化三大类。申报主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进行策划并申报。2、活动规则(1)申请主体1)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2)在生态城社区服务中心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独立申报项目(但仅提供场地、服务设施等扶持,不提供资金扶持),也可以注册的社会组织的名义联合申请;3)热心公益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需和已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合作,以注册的社会组织的名义联合申请。(2)申请条件1)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登记满1年以上的,需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2)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须有健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3)申请项目的实施周期至少半年,不超过一年(部分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调整);4)受资助的项目开展面向社会的活动时须有“生态城社区服务品牌项目”标识;5)每个社会组织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不包括与社区备案组织合作项目);申请机构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拥有项目所需专业人才优势的优先;项目有部分自筹资金的优先;登记类社会组织优先;参加过第一届培育社区服务品牌项目活动且运作规范、社会反映良好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3)项目设计标准1)符合生态城主旨和发展定位;2)公益特色鲜明,受益群体明确;3)理念和模式具有创新性,满足社会需求;4)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与生命力,值得推广与复制。三、实施流程(一)项目申报有意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根据项目的设计要求、项目标准等进行具体设计和策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材料(包括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证明;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取得相关荣誉奖励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承办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在此基础上提交前期调研报告。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4日。 (二)评审立项1、组织评审。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组织评审小组根据项目申报书、社会组织的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审,初步确定项目承接主体及扶持金额。2、社区公示。通过中新天津生态城网上社区、“微社区”公众号将评审结果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报主办单位批准,最终确定项目承接主体。3、项目立项。承办单位与承接主体签订项目协议书,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服务要求、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三)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接主体必须建立项目管理专门档案,包括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按季度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有资金扶持的项目必须建立相应台账。同时应主动接受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四)评估总结项目周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承办单位提交总结报告。承办单位组织评审小组针对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今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活动的重要参考。 四、扶持方式1、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可提供与项目配套的如场地、设备等硬件设施。2、承接主体为正式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经评审小组评议可提供配套资金扶持。3、为承接主体提供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服务以及协调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部门,以提升项目的实施成效。4、对于在滨海新区、天津市和国家有影响力的公益项目,政府会逐步加大扶持力度。五、联系方式电话:022-67289117022-67289029邮箱:sqzxyyb@126.com(邮件备注:项目名称+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地址:滨海旅游区安正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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