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油瓶 发表于 2014-7-3 11:57:49

看客也有话说


本来作为一名鲁迅先生文中的看客,是不想在网络上发表看法的,因为经常在论坛逛,实在是看多了太多的谣言和人云亦云。

很多事情不论对错,在自己并非当事人的情况下,而发帖人又没有提供确凿的相关证据,基本都是一面之词,现在法律都要求物证人证俱全才能判罪嘛。

网络作为一种面具,充当了人的挡箭牌,反正也没人知道自己是谁,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只要不牵涉某些原因,一般都不会被请喝茶,这导致了太多不负责任的言论。反倒是像糗事百科一类自我调侃的网络言论更加真实,反正网上没人认识自己,再二又怕什么,哈哈!

作为个人来讲,非常反感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俯视众生,有些人是真正的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而有些人却是生活中自己闯着红灯、插着队,却到网上来批评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呢。

唉,这就是看客的矛盾之处了,自己还做不好呢,又来网上教育别人了。。大家见谅,看看就行了。。

总而言之呢,要投诉就当场投诉,要起诉就准备好证据。私以为,杨女士在自己的帖子里有一点说的不错,不是有监控视频吗?上传到网上了大家一看不就一目了然了嘛,最好是有声的。要不然大家在这吵吵嚷嚷,既解决不了问题,又影响了网络环境。

真相只有一个!可现在这个社会,谁又能保证看到就都是真的呢?唉,纠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吃午饭去!

青藏高原 发表于 2014-7-3 13:50:18

子道 发表于 2014-7-3 13:51:55

赞一个,这才是中立

闷油瓶 发表于 2014-7-3 13:55:40

青藏高原 发表于 2014-7-3 13:50
你们这些小鸡肚肠的刁民们!太不宽容啦!

外面那么多杀人放火的你们不去管!钓鱼岛问题你们不去管!


讲道理,摆事实,上证据。力度不是靠次数体现的。

ivyrake 发表于 2014-7-3 14:36:51

······ 发表于 2014-7-3 13:55
讲道理,摆事实,上证据。力度不是靠次数体现的。

这种事,作为受害者一方很难搜集证据,所有的录像什么的都是掌握在三社区手里,不是吗?再加上当事一方是政府部门。这种情况符合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政府工作人员应自证清白,而不是让普通民众来承担举证责任。

青藏高原 发表于 2014-7-3 14:47:55

······ 发表于 2014-7-3 13:55
讲道理,摆事实,上证据。力度不是靠次数体现的。

证据就在杨社工自己发的帖子里。
第1件事情,的确是吵架,对骂了。在场很多人看到,杨社工事后并没有受到相关处罚。
第2件事情,杨社工的帖子也体现了她的确是一边上班一边带孩子,的确是去把孩子接出去吃饭时关空调了,只不过,她认为她的态度是友善的。她认为她孩子不在里面了,就不需要开空调了,你们屁民要懂得节约资源,要懂得环保节能。

imecoman 发表于 2014-7-3 15:25:31

说得好,跟我想的完全一致,如果杨社工做法确实有问题,网络舆论的压力可以助其审视自己行为进而谋求改变岂不是件好事,如果杨社工做法确实没有问题,群情激奋的声讨乃至人身攻击岂不是选错了目标,对杨社工造成的伤害又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根据事实才能做出正确判断并发表正确言论。建议有亲身经历者继续发出事实,视频最好,无亲历者不如下次留意,不论之前杨女士如何行为,她乃至整个中心以后的行为更应该是关注的重点。就算真的错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论对个人还是整个部门,同样适用。

lee 发表于 2014-7-3 15:56:24

上视频吧    公道就有了

闷油瓶 发表于 2014-7-3 17:05:09

ivyrake 发表于 2014-7-3 14:36
这种事,作为受害者一方很难搜集证据,所有的录像什么的都是掌握在三社区手里,不是吗?再加上当事一方是 ...

对,就应该是三社区方面举证,不论是视频还是其他的材料。。或者事发现场有旁观者录下来了。

闷油瓶 发表于 2014-7-3 17:14:39

青藏高原 发表于 2014-7-3 14:47
证据就在杨社工自己发的帖子里。
第1件事情,的确是吵架,对骂了。在场很多人看到,杨社工事后并没有受 ...

她自己说的事情,真正到了关键时候完全可以翻案,说当时手误啊、思维混乱啊什么的理由,所以还是需要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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