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以不永伤 发表于 2017-1-4 11:31:52

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去法院告他们啊。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了,就这么放过这群杂碎了?

枫林15318 发表于 2017-1-4 11:47:56

应该把小区门禁更换一下。要不这些人就是想怎么进就怎么进

旗舰长 发表于 2017-1-4 11:55:01

那么高的物业费,他们当然不愿撤了,但他们又不好好为业主服务,其实什么事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服务不好,肯定就长不了。所以,万通最后的举动,肯定是违法的

bird 发表于 2017-1-4 11:56:43

这问题可大啦,如果情况属实这已经是刑事犯罪的范畴了,建议搜集证据尽快报警!

生态城丁 发表于 2017-1-4 12:00:29

应该保全证据,向公安局报案。无论如何,万通如此做法,只能把自己搞的更臭。

maoqka 发表于 2017-1-4 12:23:31

简直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这是大公司的作为吗?不要脸了吗?

godongriver 发表于 2017-1-4 12:34:26

对这种无良的物业,就是要曝光,广而告之,我看以后你万通物业在业内还怎么混,一群鼠目寸光的无知小丑。。。。

sofargg 发表于 2017-1-4 12:34:45

好聚好散才是硬道理,现在这种情况对谁都没好处

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7-1-4 12:51:11

最后吃亏的还是业主:'(:'(:'(

翅膀仍在飞 发表于 2017-1-4 13:03:48

真没见过这么无耻的物业,不能让他们为所欲为,活该他们遇见了新新园这么团结一致的业主拼死捍卫主权,必须曝光他们的丑恶行径,让广大人民群众都看到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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