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发表于 2014-7-2 16:21:22

我觉得在同在一座小城居住,时间长了都是邻居,相互起个摩擦也属正常,我和楼上一样,也曾因此义愤填膺,但如今觉得事情过了这么久,还揪着人家不放,有点太不仁道,说到底其实就是一件小事而已

ivyrake 发表于 2014-7-2 16:37:35

他山之石 发表于 2014-7-2 16:21
我觉得在同在一座小城居住,时间长了都是邻居,相互起个摩擦也属正常,我和楼上一样,也曾因此义愤填膺,但 ...

我认为这个不是邻居之间的摩擦,而是民众和公共服务之间的摩擦。不能转移视线和偷换概念。

糖不甩 发表于 2014-7-2 20:07:51

ivyrake 发表于 2014-7-2 15:07
到此为止说的简单。。。只是,如何保证犯错误的一方不在犯错了?

呵呵,只要三社区服务意识不改变,不会到此为止的

糖不甩 发表于 2014-7-2 20:09:53

ivyrake 发表于 2014-7-2 16:37
我认为这个不是邻居之间的摩擦,而是民众和公共服务之间的摩擦。不能转移视线和偷换概念。

说得太对了!膜拜一下您敏锐的观点!

英铭稻草人 发表于 2014-7-2 23:31:43

针对社工个人的围追堵截,的确早该结束,但是针对社区管理能力与危机应对方面,我们还需多加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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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现场版《搜索》--事已至此,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