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在同在一座小城居住,时间长了都是邻居,相互起个摩擦也属正常,我和楼上一样,也曾因此义愤填膺,但 ...
我认为这个不是邻居之间的摩擦,而是民众和公共服务之间的摩擦。不能转移视线和偷换概念。 ivyrake 发表于 2014-7-2 15:07
到此为止说的简单。。。只是,如何保证犯错误的一方不在犯错了?
呵呵,只要三社区服务意识不改变,不会到此为止的 ivyrake 发表于 2014-7-2 16:37
我认为这个不是邻居之间的摩擦,而是民众和公共服务之间的摩擦。不能转移视线和偷换概念。
说得太对了!膜拜一下您敏锐的观点! 针对社工个人的围追堵截,的确早该结束,但是针对社区管理能力与危机应对方面,我们还需多加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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