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2017采暖季暂停、恢复用热的通知
尊敬的生态城居民:您好,2016-2017采暖季暂停、恢复用热手续于2016年6月1日开始办理,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规定“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暂停供热”,现将具备办理暂停用热条件的小区范围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采暖季具备办理暂停用热条件的小区范围
红树湾、和畅园1B、美林园、和畅园1A、鲲玉园、锦庐园(1-12、22-34号楼)、天和园、景杉园、新新园、季景园、鲲贝园、南苑、荣馨园、鲲玺园、尚苑(1-17号楼)、首玺园、雅境园、兰景园、兰苑
二、业务办理时限
2016年6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周六日正常营业)
三、办理暂停用热手续:
1.上一采暖季已办理暂停用热手续的用户,如继续停热,无需重新办理,热能损耗补偿费可至窗口缴纳或于12月31日从能源卡扣缴;
2.第一次申请停热需准备以下材料,至能源窗口签订停供协议:
①业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代办人需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 ③用于付费的银联卡;
3.申请暂停用热时需缴纳全额热费的20%做为热能损耗补偿费;
4.申请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当年办理停热的用户不予恢复。
四、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1.业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代办人需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
3.用于付费的银行卡。
4.当年恢复用热的用户不予再次办理暂停用热。
五、办理地址
生态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旭路276号商业街3号楼)
六、 咨询电话:66885890
注:请避免因居民用户集中在9月底办理暂停、恢复用热业务,而造成业务办理高峰,等候时间过长等不便。谢谢。
天津生态城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9日
来源:生态城公用事业客户服务平台
3.申请暂停用热时需缴纳全额热费的20%做为热能损耗补偿费; 其实停暖后室内也不冷,是不是生态城房子保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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