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态城新建商品房房产证须知
前期准备--->登记申请--->要件审核--->受理--->审核--->审批--->缮证发证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国土部《土地登记办法》办事要件: 因新建商品房买卖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留存); 4.购房交款凭证(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6.所有权登记证明(原件留存); 初始登记时开发企业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留存)。 有抵押登记记载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证明(原件留存)。 符合《条例》第53条、54条规定情形,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权利人。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证明(原件留存),不再提交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办事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权利人按每件550元交纳;经济适用住房登记,权利人按每套房屋40元交纳登记费。 2.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交纳,经济适用住房减半交纳,由转让方承担;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地3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以及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暂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契税。 4.商品房共用部分维修基金(代收):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购房款总额的1%缴存。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1.5%缴存,购房人按1%缴存。 5.印花税:商品房按合同记载金额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地产权属证书每本5元;对个人购买住房暂免收印花税。 6.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地产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7.土地登记费(图纸资料费):权利人按照津价房地438号、津国土房财1272号、津政发5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交纳。(土地登记费暂不收取)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四个月里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四个月了还没发到房产证了 瑞欣 发表于 2014-3-10 18:21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四个月了还没发到房产证了
正常情况下30天应该能办下来,请直接联系房管局或者开发商:) 那为什么售楼处说契税是3个点啊 不擅游泳的蟹 发表于 2014-3-11 13:09
那为什么售楼处说契税是3个点啊
普通住房标准比较低,好像是8000出头,生态城的房价普遍高于这个标准,所以按照3%交契税。 噢知道了,还以为怎么会多收我们的呢 是需要开发商先办初始登记,然后才能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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