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面积调整能不能让老百姓明明白白
最近很多生态城居民发现采暖的供热面积悄悄的变化了,我也通过5890发现采暖面积增加了3平米多,前几天梦网新闻说“根据天津市相关文件及生态城供热相关工作要求,对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进行重新核算,计费面积范围包括使用面积、内部及其周围全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其中与相邻用户的隔墙按1/2计算。自2021-2022采暖季按照重新核算的计费面积计算采暖费。”想请问能源公司和管委会,重新核算和面积增加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是相关文件中计费面积范围标准有调整,请出示新文件和老文件,如果计费面积范围标准没变,产生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差的是哪部分的面积,也没有人上门核查过,请给老百姓说明解释清楚,供热签订的供热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里是记载计费面积的,单方面调整计费面积不需要重新签订供热合同吗?
去年交房的就按照今年的政策多收了我们好几百的暖气费,我们业主投诉好几个部门,最后也是拿出这个文件
重新核算增加的是哪部分呢,或者说以前哪部分少算了,我觉得这个面积数值就是拍脑袋 利用大家不关注变相涨价
从天津政务网的的公示信息里看到了这个,原话大概齐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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