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rrator 发表于 2019-8-9 10:23:09

天津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将暂停办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决策部署,保证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管职责平稳划转,定于2019年8月25日24时对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为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平稳衔接,经办工作有序开展,特设立业务静止期。静止期自2019年8月8日18时起至2019年8月25日24时止。静止期内,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下业务:社保分中心及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前台业务、自助机具服务业务、天津人力社保网上申报业务、天津人力社保APP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及核定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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