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首次创业可领补贴
日前,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做好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我市户籍失业人员首次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万元的补贴。通知明确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范围。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根据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申请补贴时依法用工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按照每招用1人给予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