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两个法律问题,请大家解答下……
1.我在公园跑步,遇到遛狗的,狗朝我扑来,我打,狗主人打我,然后我把狗主人干掉了,这属于正当防卫嘛?2.准备在淘宝买一把类似军刀那种刀子,我跑步随身携带,最后因为第一个问题,伤了狗主人,属于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嘛?
最后,那些遛狗尤其是大型犬并且不栓狗绳的傻子,我劝你善良!!!
我打:lol 狗主人打我,人家是打你,没想干掉你,然后我把狗主人干掉了,你这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责任。 hailonglaoshi 发表于 2018-11-7 14:48
狗主人打我,人家是打你,没想干掉你,然后我把狗主人干掉了,你这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责任。
哦,龙哥被骑电动车的杀了,是正当防卫~~~~法官如何判断,我打了狗,然后狗主人是不是想杀了我~~~ 龙哥是因为要拿刀,才被别人正当防卫。人家补弄死龙哥,龙哥就会弄死他,所以才是正当防卫 hailonglaoshi 发表于 2018-11-7 15:31
龙哥是因为要拿刀,才被别人正当防卫。人家补弄死龙哥,龙哥就会弄死他,所以才是正当防卫
哦哦这样啊,那如果狗扑我,我打狗,然后狗主人打我,我也打了狗主人,没打死,但是打伤了,我是不是还得给狗主人治?还是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给狗治病 刀具应该是有规定的,刀刃不能超过多长,刀尖不能向上,好像是这样,具体咱也不清楚,当然没拴狗的...肯定是不规矩的,我一般对付狗向我奔来的,我都是给狗吓唬走了,实在不行就动手,养狗的敢打我,我就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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